一、申请条件 1、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; 2、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本地导游服务公司登记; 3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 4、未患传染性疾病; 5、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分; 6、未曾被吊销导游证。 二、申请挂靠温州市导游服务中心的导游员 1、需要携带: 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 一寸免冠同版标准照片(红色背景)3张 身份证、导游员资格证书(全部内页)复印件各2份 2、申请挂靠温州市导游服务中心的导游员需填写: 《兼职导游人员情况表》1份 《申请导游证登记表》1份 3、申请挂靠的导游员需要跟导游服务中心签订: 《兼职导游劳动合同书》1份 《兼职导游代管合同书》1份 (以上表格由导游服务中心提供) 4、挂靠受理时间: 每月15日、30日上午8:30——11:30 (遇休息日顺延) 三、申请挂靠各旅行社的导游员 (一)申报材料 1、按规定填写《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登记表》; 2、申领人的《导游人员资格证书》及其复印件(原件仅供交验); 3、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(原件仅供交验); 4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(原件仅供交验); 5、一寸免冠同版标准照片(红色背景)2张。 (二)程序 1、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,由市旅游局验证后统一向省旅游局提出办证申请。 2、每人交纳导游证胸卡工本费4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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