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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导游证
发布单位: 风景旅游管理局 发布时间: 2008-03-25 公开方式:
索引号: 331002054000200800163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

一、申请条件
1
、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;

2
、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本地导游服务公司登记;

3
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4
、未患传染性疾病;

5
、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分;

6
、未曾被吊销导游证。

二、申请挂靠温州市导游服务中心的导游员

1
、需要携带:

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

一寸免冠同版标准照片(红色背景)3

身份证、导游员资格证书(全部内页)复印件各2

2
、申请挂靠温州市导游服务中心的导游员需填写:

《兼职导游人员情况表》1

《申请导游证登记表》1

3
、申请挂靠的导游员需要跟导游服务中心签订:
 
《兼职导游劳动合同书》1
 
《兼职导游代管合同书》1

 
(以上表格由导游服务中心提供)

4
、挂靠受理时间:

  每月15日、30日上午830——1130 (遇休息日顺延)

三、申请挂靠各旅行社的导游员

(一)申报材料

1
、按规定填写《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登记表》;

2
、申领人的《导游人员资格证书》及其复印件(原件仅供交验);

3
、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(原件仅供交验);

4
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(原件仅供交验);

5
、一寸免冠同版标准照片(红色背景)2张。

(二)程序

1
、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,由市旅游局验证后统一向省旅游局提出办证申请。

2
、每人交纳导游证胸卡工本费4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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